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6-23 20:4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04       报名截止:2021-07-0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中小学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实际,经县教育局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慈利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
慈利县2021年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1名,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要求等详见《慈利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cili.zjj.gov.cn/c4472/index.html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6日至2003年7月6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中限慈利县户籍岗位的,其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6月22日)或高考时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5:00.节假日正常报名)。
3.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慈利县金慈实验小学多功能报告厅(联系电话:0744-3237718)。
4.报名流程。考生在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ili.zjj.gov.cn/c4472/index.html)自行下载《慈利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粘贴个人照片→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及报名要求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到报名工作人员处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须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职位要求,准确、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若对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慈利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证书、材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报名时不需填报具体招聘学校,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进入体检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在《慈利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中选择招聘学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后如有放弃者,在本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的证件及资料:①《慈利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提供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已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应提交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证明,2021年8月15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⑤考生签名的《慈利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三)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由慈利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认真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应当复印存档),并由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随意放宽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必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证书原件。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对于个别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6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1年7月17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前在慈利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委托代领的,需持报考人员和代领人员身份证)。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组织实施。笔试由慈利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内容为拟聘岗位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慈利县金慈实验小学。
(二)面试
1.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慈利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面试人选确定。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对于个别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60分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所有面试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21年7月30日上午7点赶到慈利县金慈实验小学,现场随机抽取顺序签,然后依序参加面试。
4.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方式为试教,面试分值为100分。试教时限8分钟,备课时限30分钟。
5.面试(试教)教材内容及要求。试教教材内容为慈利县人民政府网http://cili.zjj.gov.cn/“教育信息”栏公示的《2021-2023年慈利县招聘教师考试试讲环节选用教材及内容公示》中确定的教材内容。试教的具体内容由第一号顺序签考生现场随机确定。
6.面试前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由县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7.面试人员递补。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书面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设置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慈利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1.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组织实施。由慈利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考察重点及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5)。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对原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在考察时本人应当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自愿放弃体检(以参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书面申请为准)和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慈利县教育局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经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慈利县教育局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附件6)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7),报慈利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慈利县教育局应在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12个月,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未满服务期单方面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按违约处理。
九、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0744--3237718(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744--336859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44-3220671(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十、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以及现场资格审查结果和成绩公示等事项,均在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ili.zjj.gov.cn/c4472/index.html)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根据国家、省和市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规定,应试人员必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认真阅读并严格执行《慈利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的相关要求,报名时提交由考生签名的《慈利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十一、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9〕1号和张人社发〔2014〕70号执行。对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慈利县教育局负责解释。